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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禁止乱贴乱画广告规定

时间:2024-05-06 01:29:4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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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禁止乱贴乱画广告规定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


青岛市禁止乱贴乱画广告规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01-09-11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管理,禁止乱贴乱画广告,创造文明、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和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建成区范围。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乱贴乱画广告,是指在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和树木上非法张贴(含涂写、刻画)广告、标语的行为。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维护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和树木的整洁,并有权制止和向城管监察部门举报乱贴乱画广告行为。对举报和制止乱贴乱画广告行为有功人员,城管监察部门可以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使用人或产权人应当保持其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整洁,对在其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上乱贴乱画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对乱贴乱画的广告,应当及时清除。
  第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乱贴乱画广告的,由城管监察部门责令其清除,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条 对乱贴乱画广告涉嫌伪造证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印刷、发布广告的,由工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涉嫌非法行医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八条 城管监察部门查处乱贴乱画广告行为,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从事违法行为的通讯工具等有关证据,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电信经营单位中止对违法行为人电话、寻呼的服务业务。
  第九条 对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规定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员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员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7]0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员工作责任制》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七年一月九日



“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员工作责任制


第一条 为确保“中国宜昌”门户网站正常运行,其“政务公开、为民服务、公众参与”三大功能不断完善,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以下简称内容保障工作),是指对网上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对网上公布的服务事项及时办理和回复,对网上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和答复。
第三条 内容保障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专人管理”制度。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市委、市政府授权统一负责“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其它市直相关部门是内容保障工作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内容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秘书科长)为内容保障管理员。
第四条 管理员应优先做好“中国宜昌”门户网站主站的内容保障工作。
(一)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07〕1号)要求,及时更新、报送门户网站栏目相关信息内容;
(二)管理本县(市区)、本单位领导信箱,每天定时查看领导信箱,及时汇报、处理、回复公众来信;
(三)做好门户网站主站提供的电子邮箱管理工作;
(四)完成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管理员应认真负责地为内容保障部门责任人当好参谋助手。
(一)根据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要求,制定本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方案,提请责任人决策;
(二)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本部门应上网的信息,并做好初审工作;
(三)根据完善网上办事的要求,及时提出优化内部工作程序的建议;
(四)协助责任人推动本部门的办公自动化建设;
(五)按照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本部门应用系统的开发,推进网上办事;
(六)做好本部门电子政务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推进电子政务的应用。
第六条 管理员是“中国宜昌”门户网站部门子网站建设与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目前已建网站的部门,管理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好子网站数据的更新、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
(二)做好子网站的数据备份,以备网络故障信息恢复之用;
(三)负责子网站与主站的链接,保证子网站7x24小时正常运行。如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疑难故障12小时内修复(包括硬件损坏);
(四)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政府各部门子网站域名的要求规范子网站域名;
(五)建立健全部门子网站运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
目前没有建立网站的部门,管理员负责与市政府办公室联系,采用主站托管的方式建设部门子网站。
第七条 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行政效能监察主管部门对管理员落实本责任制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中国宜昌”门户网站采用技术手段及时统计发布各部门信息更新情况。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公报

中国 塞浦路斯共和国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自即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中国政府和人民坚决支持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和人民反对任何形式的外来干预和干涉、争取塞浦路斯的完全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正义斗争。

  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两国政府坚决反对帝国主义和新、老殖民主义。两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外交、友好和合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塞浦路斯共和国

       外交部副部长               外交部长

        乔冠华              斯皮罗斯·基普里亚努

        (签字)                (签字)


                        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于纽约